113年中山醫校內轉系資訊
113年 中山醫學大學 校內轉系注意事項
▲報名時間:113年7月10日(上午8:30~11:30)
正心樓一樓教務處招生組現場收件報名
▲考試日期:113年7/22(一)
▲放榜日期:113年7/29 16:00
詳細應考資格請參閱簡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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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系別 |
牙醫學系 |
招收名額 |
2名 (一年級升二年級) |
招收 對象 |
1.限大學考試分發或甄選入學分別採計「生物」或「自然」科目成績之學系 2. 限上述學生修畢大學部一年級升二年級生(不收降轉生) |
應考審 核規定 |
1.一年級所修科目無任何一科不及格(含操行、體育成績),並就所修之化學類科 (普通化學、有機化學、生物化學、分析化學擇一)、普通生物學、 普通物理學三科 之成績作為審核。審核之科目,每科成績不得低於 70 分,且每學期學業平均不得低 於 75 分。如審核科目為學年課程,則以上下學 期成績平均計算作為該科目審核之分數。 2.提供前 3 年內全民英檢中高級初試(含以上)通過或相對應之其他英文檢定能力通過 (例如多益 785 分、托福 Internet-based 87分等以上)之成績單或證明書。 3.需選修「牙醫學概論」且成績在 85分(含)以上 4.審核之學科成績(牙醫學概論、化學類科、普通生物學、普通物理學) 限申請轉系當學年度之成績為憑。非當學年度或抵免之成績不予採認 5.操行成績每學期 82分(含)以上且無記大過處分者 6.申請轉系學生每學期應至少修習20學分(含)以上 |
考試 科目 |
1.牙醫學概論 2.素描 3.雕塑 4.口試 |
成績 計算 |
1. 一年級學業成績總平均佔總成績 20% 2. 牙醫學概論100分佔總成績 35% 3. 素描 100分佔總成績15% 4. 雕塑100 分佔總成績20% 5. 口試 100 分佔總成績 10% |
學系別 | 醫學系 |
招收名額 |
1名 (一年級升二年級) |
招收對象 |
1. 限大學考試分發或甄選入學分別採計「生物」或「自然」科目成績之學系 2. 限上述學生修畢大學部一年級升二年級生(不收降轉生) |
應考審 核規定 |
1. 所讀學系限大學考試分發及甄選入學分別有採計「生物」或「自然」科目成績之學系 2. 歷年所修科目無任何一科不及格(含通識教育課程、體育等),需修畢普通生物學、 化學類科(普通化學、有機化學、生物化學、分析化學,擇 一);且成績需達 85 分以上, 總計二科之成績作為審核。每學期學業平均不得低於80分,且該生當學年成績須為該學系 排名前四分之一 如審核科目為學年課程,則以上下學期成績平均計算作為該科目審核之分數 3. 申請轉系同學須提供報考當日前二年內全民英檢中高級初試(含)以上通過 或相對應之其它 英文檢定能力通過之成績單或證明書。英檢對應表依據本校語言中心公告最新適用版本 4. 申請轉系學生須修畢原學系規定之歷年必修學分 5. 操行成績每學期 82 分(含)以上且無記大過處分者 |
考試 科目 |
1. 英文 2. 普通生物 3. 普通化學 4. 口試 |
成績 計算 |
1. 筆試佔總成績 80% 英文、普通生物及普通化學三科加總後平均成績 2. 口試佔總成績 20% 總成績:筆試成績 80%、口試成績 20%;總成績依高低順序擇優錄取。 |
學系別 | 語言治療與聽力學系-聽力組 |
招收名額 |
3名 (一年級升二年級) |
招收對象 |
限修滿大學部一年級以上學生 |
應考審 核規定 |
1.修業滿一學年以上,其各必修科目應完全及格,且累計成績排名需達該 系(組)前 50% 2.操行成績達 80 分(含)以上且無記大過處分者 3.申請轉系(組)學生均只得申請轉入本系二年級 4.降級轉系(組)者,其應修學分數及必修科目,應依轉入年級學生入學學年度必修科目 學分表之規定;其在二系(組)重複修習之年限,不列入本系 之最高修業年限併計 |
考試方式 |
口試 |
成績計算 |
總成績 100 分 1. 歷年學業成績總平均總成績 30% 2. 自傳(限 2000 字內)佔總成績 20% 3. 口試成績佔總成績 50% |
學系別 | 語言治療與聽力學系-語言治療組 |
招收名額 | 1名(一年級升二年級) |
招收對象 | 限修滿大學部一年級以上學生 |
應考審 核規定 |
1. 修業滿一學年以上,其各必修科目應完全及格,且累計成績排名需達該系(組)前 50% 2. 操行成績達 80 分(含)以上且無記大過處分者。 3. 申請轉系(組)學生均只得申請轉入本系二年級 4. 降級轉系(組)者,其應修學分數及必修科目,應依轉入年級學生入學學年度必修科目 學分表之規定;其在二系(組)重複修習之年限,不列入本 系之最高修業年限併計 |
考試方式 | 口試 |
成績計算 | 1.口試成績 2.歷年學業成績總平均 3.自傳成績 |
學系別 | 物理治療學系 |
招收名額 | 6名(一年級升二年級生) |
招收對象 |
限修滿大學部一年級以上學生 |
應考審 核規定 |
1. 修業滿一學年以上,其必修科目成績必須完全及格 2. 操行成績達 80 分(含)以上且無記大過處分者 3. 修業滿一年學生得轉本學系二年級 |
考試方式 | 口試 |
成績計算 | 1. 口試成績 2. 在校學業成績總平均 |
學系別 | 醫學檢驗暨生物技術學系 |
招收名額 | 6名 (一年級升二年級) |
招收對象 | 限修滿大學部一年級以上學生 |
應考審 核規定 |
1.各學年操行成績需達 80 分(含)以上且無記大過處分者 2.申請轉系學生其申請轉系前每學期應至少修習 18 學分(含)以上 |
考試方式 | 口試 |
成績計算 |
1.歷年在校學業成績總平均佔總成績 20% 2.口試佔總成績 80% 依上列兩項成績合計後,所得之總成績擇優錄取之 |
學系別 | 物理治療學系 |
招收名額 | 6名 (一年級升二年級生) |
招收對象 | 限修滿大學部一年級以上學生 |
應考審 核規定 |
1. 修業滿一學年以上,其必修科目成績必須完全及格 2. 操行成績達 80 分(含)以上且無記大過處分者 3. 修業滿一年學生得轉本學系二年級 |
考試方式 | 口試 |
成績計算 | 1. 在校學業成績總平均 佔總成績 40% 2. 口試成績 佔總成績 60% |
學系別 | 職能治療學系 |
招收名額 | 2名 (一年級升二年級) |
招收對象 | 限修滿大學部一年級以上學生 |
應考審 核規定 |
1.修業滿一學年以上,其各必修科目成績必須完全及格 2.降級轉系者,其在二系重複修習之年限,不列入本系之最高修業年限併計 |
考試方式 | 口試 |
成績計算 | 總成績 100 分 1. 口試成績佔總成績 60% 2. 歷年在校成績 佔總成績 40% |